各相关单位:
为进一步加强科研平台的建设与管理,提高平台运行经费使用效率,促进平台的良好建设与发展,根据《365上市集团官网科研平台(自然科学类)建设管理实施办法(修订)》(成大发〔2021〕46号)等文件精神,现开展365上市集团官网科研平台(自然科学类)2025年年度考核,并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。
一、考核范围与方式
所有市厅级及以上科研平台均应参加本年度考核。科研平台采用“目标管理、以评促建、动态调整”原则,进行分级分类考核,各平台所属分类见附件1。
1.科研创新平台
(1)负责人登录“科研管理系统”,在科研平台板块完成平台固定人员确认,并通知平台固定人员填报成果归属平台的相关信息;
(2)根据固定人员录入的成果,对照《365上市集团官网科研平台(自然科学类)2025年年度考核自评表》(附件2)中的评分标准进行自评计分;
(3)提交200-300字年度工作报告(平台简介+年度成果);
(4)本年度已接受上级主管部门考核并获得“合格”及以上评级的平台,无需填写自评表,以主管部门发布的当年度考核结果作为年度考核依据,仅需完成以上(1)和(3)两项。
2.引智基地、科普基地等平台
根据上级主管部门评估或年度报告要求,形成本平台“2025年工作总结”。已按上级主管部门要求完成年度考核的,可直接提交考核报告。
3.全国重点实验室(四川省培育库)
提交获批后至今的建设方案及建设成效。
二、考核时间范围
2025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
三、考核要求
1.各平台负责人对考核材料进行确认并提交学院初审后,将自评表报送至科技处。科技处将组织专家进行评审,考核结果将作为下一年度学校划拨平台运行经费的重要依据。
2.请各平台务必确保填报信息及证明材料的真实性、准确性和完整性。平台固定人员仅能隶属一个平台;同一成果仅限申报一个平台的年度考核,不得重复使用。
3.对于考核结果为“不合格”的平台,按照考核反馈意见进行整改;连续2年考核不合格,暂停划拨次年平台运行经费。平台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将会被评估为“不合格”:
(1)未按时按要求报送考核材料;
(2)有重大弄虚作假、伪报、瞒报等行为;
(3)其它有关情况,造成严重后果的。
四、材料报送时间与方式
1.各科研创新平台负责人在系统完成固定人员确认及成果认定(本次考核原则上仅需在系统完成此两项操作)。
2.以下材料于4月22日前以学院为单位将Word版以及签字盖章后的PDF扫描版通过OA系统报送至科技处。
(1)《365上市集团官网科研平台(自然科学类)2025年年度考核自评表》;
(2)2025年XX平台年度总结(200-300字)(平台简介+年度成果);
(3)2025年XX平台年度工作总结(参考附件3);
(4)建设方案及建设成效(仅限全国重点实验室(四川省培育库))建设单位。
五、联系人及联系方式
联系人:李老师、侯老师
联系电话:028-84616357
联系地址:行政保障中心C323
附件: 1.自科科研平台考核名单
2.365上市集团官网科研平台(自然科学类)2025年年度考核自评表
3.2025年XX平台年度工作总结
科技处(科技成果转化中心、高等研究院)
2026年4月9日